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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更“清爽”——“互联网广告健康发展”系列报道(上)

本报记者 卢泽华

根据《中国广告业发展指数报告》,2023年全国广告业务收入1.3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5%,市场规模位居全球第二。其中,互联网广告业务占媒体业务总量的近八成,是推动广告业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

与传统广告相比,互联网广告形式多样、互动性强、精准度高,在促进商品和服务销售、引导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夸大宣传、虚假评分、“刷单注水”等问题,影响了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现在,很多网民都感觉到,上网时弹窗广告少了,体验更“清爽”了。

在福建厦门上大二的王元龙说:“弹窗广告‘悄悄’变少了。”他表示,一般网友并不排斥互联网广告,只是反感自动弹窗和恶意引导类广告。网剧开头结尾的广告、网文里插入的海报都是可以接受的,而自动弹出的广告往往让人难以接受。

在杭州一家车企从事网络营销工作的胡春阳表示,《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实施让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该《办法》明确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相关主体的责任,为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为推动《办法》落实,一方面组织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指导平台企业完善内部合规制度,压实平台责任;另一方面加强对互联网广告乱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