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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观察员# 石首市小河口镇一村民盗走银行卡改密...

#城市观察员#

石首市小河口镇一村民盗走银行卡改密码 故技重施露了马脚。

发现邻居银行卡存放的位置,石首市小河口镇一村民竟然盗走后到银行修改了密码,取走了10000元,不到一周便挥霍一空。初尝甜头的他故技重施盗走另一张银行卡,去修改密码时未成。

近日,石首市公安局小河口派出所侦破一起盗窃案,“吃起窝边草”的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11月27日,石首市小河口镇居民李某(58岁)急匆匆到石首市公安局小河口派出所报警称:他去银行取钱,发现农商银行卡内19000元现金中有10000元被盗,而家人从没有动过这张卡。

令他不解的是如果说是被偷,小偷怎么会知道密码?钱又怎么没取光?

民警在调查中,李某还透了一个重要细节,一个小时前他接到调关镇一家邮储银行电话,说有人拿他的银行卡去修改密码,李某急匆匆回家,才发现多张银行卡和身份证不翼而飞。

民警立即联系调关派出所前往银行核查,但嫌疑人早已离开。

民警调查发现,李某的1万元是11月20日取走的。

银行工作人员回忆,是一个老头持银行卡和李某的身份证到银行修改的密码。

民警进一步侦查分析,李某夫妇的家到农田不远,他们下田时,家里大门和卧室门都不关更不锁,嫌疑人才会趁机偷走银行卡和身份证作案后又偷偷放回,那么嫌疑人应该是对李某家十分了解的熟人。

民警立即到两个银行调取相关视频和后台记录,发现盗窃嫌疑人正是受害人的邻居黄三首(69岁,化名)。

传唤到案的黄三首起初拒不承认作案事实,连呼冤枉:“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连兔子都不吃窝边草,我怎么可能偷邻居?”但在铁证面前,他最终还是低垂下了脑袋,有气无力交代了作案事实。

原来,黄三首经常进出李某家,对李某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又观察到放银行卡的地方,更知道其大门常年不锁,所以趁李某夫妇外出干活时,偷偷进入卧室盗取银行卡和身份证后,再到银行以遗忘为由修改密码,盗取银行卡内现金一万元。

为掩耳盗铃,他又将银行卡和身份证放回原处,10000元在七天时间便挥霍一空。

事后,他发现李某没察觉,手又开始“发痒”,再故技重施,谁知被警惕性高的银行工作人员发现,才露出狐狸尾巴。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三首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现金已全部追回。

民警提醒:

现在农村不少农户家中无人时

房门都习惯敝开不上锁

而放贵重钱财处也无防范措施

这容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提醒广大群众要树立防范意识

出门外出要做好必要措施

防火防盗

保护好个人财物

来源:平安石首

2.出狱两天又“伸手” “惯偷”再要“七进宫”

(陈玲 柳璇)对于石首人秦某来说,被人形象称为“三无一有”,“三无”是说他无家庭无住房无职业,“一有”是37岁的他,有的竟是六次坐牢经历,外加两次行政拘留。7月21日,刚刚刑满释放两天的他,又迫不及待伸出了“三只手”,一个多月后再次落入法网,又将面临“七进宫”。

惯偷回乡, 石首盗件在频发

今年七月下旬开始,石首市城区及周边乡镇连续发生电动车和手机被盗窃案。石首市公安局笔架山派出所经侦查分析,很可能是一人所为,在局刑侦大队指导下,进行并案侦查,并逐渐将目标锁定在惯偷秦某身上。对秦某,民警太熟悉不过,此人既盗窃,又吸毒,几进几出派出所,以偷为业,屡教不改。然而,锁定目标易,抓捕嫌疑人难。由于秦某称自己无父无母,也无兄弟姐妹,还没结过婚,无家室无居所更无职业,就是以偷为业,他手机也经常不开机,想寻找他十分艰难。

案件频发,秦某却杳无音讯,令民警十分焦急。民警分析,秦某落脚点不是租房就是住在没有登记的小旅店内,只能在不打草惊蛇的前提下进行秘密摸排。

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终于在东方大道老车站后面一旅社,发现了秦某的行踪。然而,正当民警蹲点守候时,秦某如惊弓之鸟般再没露面。民警分析,秦某已抢先一步溜了。随着秦某的失踪,石首盗窃案也陡降,但民警仍没有放弃抓捕秦某的力度。

8月27日,在公安县公安局南平派出所协助下,嫌疑人秦某被抓获,为他销赃的同伙蔡某也落网。石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长张奋,笔架山派出所民警谢巍等将秦某押解回石首。

张网捕贼,警钟鸣醒多少人

多么熟悉的审讯室,多么熟悉的“对手”,秦某自知对手太强大,隐瞒不过罪行,干脆竹筒倒豆子,交代了所有作案事实。

原来,7月21日,秦某从广华农场刑满释放回到了石首。刚进石首,他没有对家乡的一丝感情,并没有按要求向有关部门登记报到,他也知道自己无家而归,而是来到了东方大道老车站附近一个小旅馆。这里是他以前常来常往的地方。此时的他两手空空,老板娘对他的到来并不特别惊喜,对身无分文的他来住店也绝不会拒绝,她知道钱对秦某来说都是“小事”。于是,住店他是赊的,吃饭他也是赊的,在小旅馆足足睡了两天后,夜晚他便要“工作”了。23日晚饭后,秦某沿着城区街道漫不经心行走,两眼一直打量两旁的电动车。行走到陈家湖公园附近,他走累了,也不想走了,一辆大半新的电动车映入他的眼帘。他张望一番,走近车子,试了一下,没上龙头锁,也没报警器,他推起车就走,专走小巷来到界山口附近一家维修店,假称钥匙丢了,花三十元配了把钥匙,车子十分轻松便归了他,轻车熟路找到了“下家”,第一个买家竟是旅馆老板娘。他喊400元,350元成交。此后的日子,秦某频频出动,石首城区一些市民电动车、手机接二连三被盗。在中山街电信公司门口,一个顾客以为进店一小会没事便没拔电动车钥匙,结果几分钟出来,电动车便不翼而飞。笔架山市场一个鸡贩利用中午时间休息一会,结果她放在手边的手机便失踪了。

经讯问和初步调查,盗窃嫌疑人秦某自7月21日刑满释放以来,连续在石首城区、团山寺、调关及公安县等周边乡镇县市作案12起,其中盗窃电动车6辆、摩托车2辆,手机4部,实际他销赃获利到手仅两千余元。民警发现,秦某之所以频频得手,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受害人太大意,有的没锁车龙头,有的连钥匙都没拔,有的在店里忙碌,手机放在任何人都能拿到的地方。破案的同时,更要防范才能使窃贼无趁之机。

而在销赃方面,他的渠道更是十分“便利”,有的废品收购站给他敞开大门,有的充当“中间人”赚一笔,就是他住的旅馆老板娘也先后从他的手中低价买走一部手机和一辆电动车。特别是吸毒人员蔡某对秦某“有求必应”,秦某盗窃的赃物有多少他收多少。这些人当然知道秦某是“三只手”,但只要有利可图,管他赃物不赃物。案发后,石首市公安局笔架山派出所按着“案件必破,赃物必追”的原则,千方百计为群众挽回损失,已追回了绝大部分赃物。贪图便宜购买赃物和销赃的不法人员,不仅要退出赃物,还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这对他们来说,这也叫鸡飞蛋打!假若人人不贪图便宜购买来历不明之物,盗窃犯也必无销赃市场。

在疯狂盗窃的同时,秦某也自知距离牢门更近了,他出门便东张西望,看见警车和警察打老远就躲开,做贼心虚的他从不敢拿正眼瞧人。直到落网他才长叹一声“像我这样没家庭温暖没亲人疼爱也不愿自食其力的人,监狱只能是唯一能收留我的地方!”

针对此案,石首市公安局笔架山派出所副所长周波说,刑满释放人员回到家首先应到相关部门报到,由当地社区负责帮扶。但像秦某这样居无定所,又无亲人的特殊对象,处于管控的“空白点”,如何使他们管控不脱节,值得重视。不要等他们再次作案再打击这不是最好的结果。让群众减少发案,让社会减少犯罪才是法治公平正义的最好体现。

3.帮到底|石首一小区30余私家车位地锁频遭破坏,业主怀疑开发商将车位重复租售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视频剪辑 黄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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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将我们住宅区的停车位分配到商业区,30多个停车位地锁屡屡遭人破坏,已经无法正常停车。”近日,家住湖北荆州石首市笔架山街道的市民方女士(化姓)向极目新闻《帮到底》栏目热线(027-86777777)称,她花了12万元在石首城市广场购买了车位,开发商给她出具的却是车位租赁合同,且自己掏钱购买的车位频遭他人破坏,无法正常停车。还有业主甚至怀疑,开发商将车位重复租售给商户。

记者探访:私家车位频遭破坏

石首城市广场是该市中心城区第一个集购物、餐饮、文化娱乐、休闲体验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是当地居民购物消费的热门目的地。

为了吸引商家入驻,2017年,开发商石首市百盟科林置业有限公司在招商海报中宣称,该商业体拥有800多个停车位,其中约600个供商业使用。

在2018年1月20日开业时,便引来了众多商家入驻。紧邻该商业综合体的住宅区中央公馆更引发了当地市民的青睐。

石首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场分布图(局部)。(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摄)

2017年石首城市广场在招商时宣称:有600个停车位供商业使用。(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摄)

10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在石首城市广场看到,中央公馆的五栋高层住宅楼与商业综合体相邻。但方女士却向记者讲述了烦心事:最近,位于商业区的私家停车位频繁遭人破坏,有时下班回家,自家停车位竟然停放着别人的车。

节假日等人流高峰期,石首城市广场地下停车位紧张,三期业主的私家停车位经常被占用。(受访者供图)

在商业区负一层,极目新闻记者看到,方女士装的地锁已经被连根拔起。在该停车场,和方女士有着同样遭遇的共有30位业主。

三期业主反映,车位设施屡遭破坏。(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摄)

三期业主的车位锁遭破坏。(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摄)

极目新闻记者在一份规划设计图上看到,石首城市广场商业区的实际车位数,包含地上的94个,总共也只有482个。这与开发商宣称的“约600个供商业使用”和承诺给刘女士的“有800个停车位可供使用”均有较大差距。

石首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场车位数分布表。(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摄)

方女士怀疑,开发商卖给自己的私家车位极有可能被重复许诺给商户业主。“一个车位,有两个主人,矛盾自然就出现了。”

业主要求退还车位和退款

“我花12万元买了这个车位,还不能正常停车?”让方女士烦恼的是不仅不能停车,还有一份让她不能理解的“车位协议书”。

方女士说,她购买的石首城市广场小区的商品房是第三期,当初她在买房时,开发商便给出了两种售房方案:一是购买毛坯房,另外再出12万元购买一个停车位;另外一个方案是购买精装房,开发商每平方米加收约2000元。

“买精装房,一套房子大概要多交17万元;买毛坯房虽然多交12万元,但总算还能买个车位。”方女士说,在三期的购房群体中,绝大多数业主都选择了“毛坯房+车位”方案。

“我年纪大,没有车,也不需要车位,但不得不买车位。”今年72岁的洪婆婆是三期的业主。她说,按照当时开发商给出的销售方案,她原本是不需要购买车位的,但考虑到自己虽然没有车,以后可将车位租给有车一族使用。

极目新闻记者从该小区一期、二期和三期多位业主了解到,当初他们购买商品房时都曾要求另外加钱购买地下停车位。“一期交8万元,二期交10万元,三期交12万元,不买车位是无法购房的。”二期一名业主唐先生说。

一期业主的车位合同。(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摄)

三期业主的车位合同,与一期合同的表述存在明显不同。(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摄)

根据“车位协议书”约定的条款,三期车位的租赁使用期限起止日期自2016年1月10日起至2036年1月9日止;2036年1月10日至2086年1月10日期间,免收车位使用费。

律师表示,从该协议条款可以看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是停车位的使用权租赁合同,而非产权交易合同,也就不存在车位的买卖问题。

律师的解读让三期的业主感到震惊,不少业主表示,当初开发商承诺的是12万元购买停车位,“现在的合同却是一份使用权租赁合同,这明显与当初承诺的不一致。”

为此,三期有16名业主向石首市信访局写了联名信,要求开发商石首市百盟科林置业有限公司作出明确解释,并要求开发商退还12万元费用,向开发商退还停车位。

开发商回应:有权对其进行处置

“我们多了30个车位,我们有权利卖。”当着极目新闻记者的面,方女士拨通了石首市百盟科林置业有限公司一徐姓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按照政府的规划文件,开发商需要提供388个停车位供商户使用,而石首城市广场地下一层商业区停车位还有30个车位是多余的,开发商有权对其进行处置。

方女士追问:开发商是否存在将划定给三期业主的停车位重复租售给商户?该徐姓工作人员没有进行正面回应。

方女士说,开发商此前一直强调“12万元买车位”,业主最终却拿到了12万元租赁车位的合同,这明显属于欺骗消费者。

该徐姓工作人员说,分配给三期业主的30个停车位属商业区多余的车位,其产权归开发商,业主是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所以开发商与业主只能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12万元购买车位是可以接受的,但花12万元租赁一个车位,使用年限也只有20年,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方女士无奈地说:“当初若知道是租赁关系,肯定就不会签合同。”

开发商给三期业主开具的车位购买发票。(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摄)

针对三期业主提出的,商业区30个私家车位频繁遭到破坏问题。该徐姓工作人员回应称:“谁破坏你找谁,这和开发商有什么关系?”

石首城市广场物业公司经理李先生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停车位权属问题情况较为复杂,物业公司不便介入太多。针对停车位屡遭破坏问题,物业将在职责范围内进行修复。

政府部门:已成立专班处置

10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采访了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据该局一名余姓工作人员称,目前,石首市暂未开始对停车位进行不动产登记,也就是说,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只能是使用权租赁关系协议,而非产权关系协议。他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进行甄别,了解权属关系。

针对小区业主停车位屡遭破坏问题,该余姓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石首市委有关部门已经成立工作专班,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目前,专题会议出台了三项处置措施。一是要求物业公司对损坏的停车位进行修复;二是对商业区的私家停车位增加标识标牌,提醒停车者识别;三是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对破坏停车位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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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门没锁好 盗贼来光顾 湖北石首警方一日内连破两起“拉车门”盗窃案

司机离开小车,车门没锁好,车内又留有大额现金和贵重财物,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日,湖北省石首市公安局绣林派出所与局犯罪侦查中心联手,在一天内连破两起采取“拉车门”形式盗窃钱财重大案件,在“夏季行动”中,展示了公安机关严打整治护平安的威力。

7月15日8时,绣林派出所接到报警,绣林街道明珠大道某新村小区停车库内,有小车车门被人拉开,车内7800元现金及后备箱内的4条价值3400元黄鹤楼牌1916香烟被盗。绣林派出所联手局犯罪侦查中心迅速行动,通过调取周边监控、查看卡口监控视频,发现四名青少年形迹可疑。他们于当日凌晨2时作案后,乘一辆临牌出租车通过高速路口离开石首市。民警马不停蹄调取高速路口监控,最终查明嫌疑人落脚点,民警立即展开行动,于当日11时在江陵县某台球厅将4名嫌疑人抓获。经查,4名嫌疑人均未成年,系一些职业学校学生,暑假期间聚集一起,从江陵县窜到石首市通过拉车门形式盗窃作案,从受害人报警违法行为人落网,仅用了三个小时。

正当民警紧锣密鼓对某小区车内财物被盗案件侦破时,当日10时,绣林派出所再次接到报警,绣林街道某酒店后面的停车场内有财物被盗。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报警人纪某称,14日23时他将车停放在停车场内,15日10时发现车内7000余元现金被盗。绣林派出所和局犯罪侦查中心民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走访附近群众、查看卡口监控视频,最终发现熊甲某(南口镇人)熊乙(绣林街道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展开调查。四个小时后,在南口派出所协助下,民警在南口镇将通宵达旦上网后呼呼大睡的两熊抓获归案。

据绣林派出所所长肖敏介绍,两起案件中6个涉案人员均不满16周岁,有的是职校学生,有的是缺乏管教的留守孩子,他们当中有的多次作案,由于涉及到未成年,根据法律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未成年人家长,要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全社会都要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教育的责任,为他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大环境。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车主,要增强防盗意识,一定要检查锁好车门关好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石首市绣林街道办事处